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签证类别简介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简称“波黑”)对不同国家的公民实行不同的签证政策。得益于两国间的双边协议,中国公民前往波黑进行短期访问非常便捷。
对中国公民的免签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部长会议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者签证的协定》,自2018年5月29日起,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的公民,可以免签证进入、离开、过境波黑。
- 停留期限: 每180天内累计停留不超过90天。
- 入境目的: 适用于旅游、商务、探亲、过境等短期目的。
- 重要提示: 如计划在波黑境内停留超过90天,或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须经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仍需在入境前申请相应类型的签证。
其他国家和地区免签政策
波黑对世界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公民实行免签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 所有欧盟成员国公民。
- 申根区协议国公民。
-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俄罗斯、土耳其等国公民。
- 持有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者。
此外,持有有效的多次入境申根签证、任何欧盟成员国签证或居留许可、或美国签证的外国人,可以在该签证有效期内免签进入波黑,停留最多30天。
完整的免签国家列表及具体停留天数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出行前通过波黑外交部官方网站或其驻外使领馆进行最终确认。
入境基本要求
即使是免签入境,所有外国公民在进入波黑时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有效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超过预计离开波黑日期至少3个月。
- 足够资金: 需证明拥有足够支付在波黑逗留期间的费用,官方建议为每天150波黑可兑换马克(约合75欧元)或等值货币。边境官员可能会要求查看现金、信用卡对账单或旅行支票。
- 住宿证明和返程机票: 可能会被要求出示酒店预订单或返程/续程机票。